电视广告要素(elements of TV advertising)电视广告的视觉要素和听觉要素,即人们通常说的画面和声音。[1]
(1)视觉要素主要包括演员、场景、道具、图形、字幕等。演员指广告中用来展小商品或服务的真人、动物、K通形象等。场景指电视广告中演员出现的地点与环境。道具指演员在表演中所使用的工具。图形就是含有产品或者产品部件的照片、图表或企业的商标等。字幕指单独出现在屏幕上的文字。
(2)听觉要素由人声、音效和音乐组成。人声就是广告中的语言。音效一般指环境音响,还有人或者动物的声音等。音乐指广告中的伴奏曲或广告歌。
参考文献
1 | 童兵,陈绚等. 新闻传播学大辞典[Z]. 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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