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

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Radio and TV Facilities Protection Regulations中国为了维护广播电视设施的安全,确保广播电视信号顺利优质地播放和接收而制定的一项行政法规。2000年11月5日由国务院发布施行,共4章27条。包括总则、保护措施、罚则、附则,对广播电视设施的范围、保护措施以及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的行为表现及其法律责任做了具体规定。[1]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1 童兵,陈绚等.新闻传播学大辞典[Z].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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