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党办报 the whole party running newspaper 中国共产党提出并实行的与“群众办报”思想相联系的办报方针。
马克思和列宁的新闻思想与中国共产党办报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指不但党的上级机关,而且党的各级机关、各级组织以及每个党员都对党报负有责任,要阅读党报,讨论党报上的重要文章、消息和谈话,推销党报,为党报写通讯;各级党委重视党报工作,加强党对党报的领导,以保证新闻工作与党的方针政策统一。”
“全党办报” 在延安《解放日报》1944 年2月16日发表的社论《本报创刊一千期》中首次明确提出。之后,毛泽东又有过两次明确的说明:一次是1944年3月22日在陕甘宁边区文化教育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报纸是指导工作教育群众的武器》中;另一次是在1948年4月2日《对晋绥日报编辑人员的谈话》中。
由于实行了这个方针,报纸的脉搏与党的脉搏呼吸相关了,报纸起到了集体宣传者与集体组织者的作用。[1]
参考文献
1 | 童兵,陈绚等. 新闻传播学大辞典[Z]. 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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