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片广告

贴片广告(film advertising)随着公开放映或播出的影片、电视节目加增的专门制作、有独立内容的广告,一般在影片、电视节目正式内容放映前或结束后播出。[1]

根据经营主体的不同,主要包括:

(1)片方贴片广告,是片方在影片/电视剧制作和发行过程中与广告主合作;

(2)发行方贴片广告,是发行方在影片/电视剧制作完成后的发行阶段,以招商的形式与广告主合作,此类广告主一般实力较强,广告跟随整部影片/电视剧的发行放映过程;

(3)媒介贴片广告。在院线/电视台放映过程中,局部院线/电视台与广告主合作。制作并发布贴片广告是广告商、制片商、电影院、电视台等的重要营利方式,为了规范管理,中国国家广电总局和国家工商总局于2004年7月15日发出《关于加强影片贴片广告管理的通知》,针对贴片广告中出现的时间过长、内容庸俗、格调不高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贴片广告的优势

到达率高

电影受众也称“暗夜的人”,黑暗的环境把电影的交流系统与周围日常空间隔离的同时,也把受众同他所体验的现实隔离开来,使其全身心投入电影的世界在电影受众暂时处于催眠的状态下进行广告宣传,受众接受信息度一般较高,同时较电视广告而言,影院的观众直接地暴露于广告的轰炸,无从躲闪,它的到达率几乎为100%。

成本较低

如果说一部电影的票房达到5000万美元,电影中的广告就等于达到大约1370万的电影院观众面前,而据电影工业统计,一部有5000万美元票房的电影就可以卖出20万合录像带。不止如此,一部卖座巨片的录像带一星期至少出租五次,这样一个产品的镜头会因此在增加2500-3000万个让观众留下印象的机会。如果再加上有线或无线电视的播出,广告主所付出的平均单位成本可以降到非常低。

广泛持久深层

作为一种大众文化的艺术形态,电影的生命力强,它不但在影院放映,还可以在电视录像带、VCD中播出,不但播放一次,而且可以播放无数次,好的经典影片甚至影响几十年。让产品插入电影之中,让电影情节成为其广告内容,明星就是一种最佳的广告形象。其天然的示范作用不经意便俘虏了观众、消费者。

如1982年出现在《外星人》中的糖果,在影片播出后的三个月内销量增加了65%.同时电影媒体可以影响电视广告很难到达的人群——青年一代。他们崇尚的是快速的消费,电影媒体的特性迎合了青年一代的潜在心理,也因此更好地掌握拥有了这一巨大市场。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1 童兵,陈绚等. 新闻传播学大辞典[Z]. 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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