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闪广告

速闪广告(subliminal advertising)电影院中播放电影的过程中,在屏幕的顶端或下端以极快的速度闪过,并重复闪过多次的广告形式。最初出现于1956 年。心理学家认为,这种广告是潜人式暗示,诉诸受众的潜意识,是对人的意识的侵扰和利用,因而反对此种行为。也有人认为,速闪广告的效果是“阈下”显露,它所暗示的内容只有在受众已经知道或事先有所倾向时才产生效果,显露”在于唤起,广告信息并不能将任何问题的任何信息和态度植人受众的头脑中。[1]

速闪广告的优势

1.由于广告间隙时间短、且广告出现频率高,很容易在受众的心目中造成一种连续广告的气势;

2.由于在整个广告期内,有一半的时间是间隙时间,因此广告期相对延长一倍,增加了广告的效益,并给受众创造了更多的接触广告的机会。值得注意的是,在运用闪光式媒体策略时,广告人员应事先做好计划和安排,最好和其他促销活动相配合。不然该广告便会在广告海洋中沉没。[2]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1 童兵,陈绚等. 新闻传播学大辞典[Z]. 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14.
2 刘建明,王泰玄等.宣传舆论学大辞典:经济日报出版社,199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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